国际空运广州机场订舱服务中心

亚马逊FBA指定清关代理

联系我们 国际空运交流 选巨东 送香港账户
服务热线4001560769大客户热线18925725666
当前位置:FBA海运 > 跨境物流 > 物流资讯 > 》 正文
报关单填制规范调整

作者:巨东物流  |  发布时间:2024-03-21 10:56  |  来源:物流资讯    关注量:

文章摘要: 海关总署公告〔 2024 〕 30 号 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报行为,精简相关申报栏目,海关总署决定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有关栏目和部分申报项目及其填报要求调整如下 : 一、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 2019 年第 18 号公告发布)中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将第二十五条 “ 毛重(千克) ” 的填报要求 由 “ 填报进出口货物

海关总署公告〔202430

报关单填制规范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报行为,精简相关申报栏目,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有关栏目和部分申报项目及其填报要求调整如下:

 

一、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 2019年第18号公告发布)中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将第二十五条毛重(千克)的填报要求填报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修改为填报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将第二十六条净重(千克)的填报要求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


修改为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关务情报科提醒: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于20211230日起允许企业端在毛重栏净重栏保留两位小数)

 

二、删除检验检疫受理机关”“口岸检验检疫机关”“领证机关等三个申报项目。

 

三、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申报项目名称调整为目的地海关该申报栏目为有条件必填项如果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须实施检验检疫或监管的进口货物,申报时为必填。


根据实施检验检疫的目的地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目的地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四、检验检疫名称申报项目名称调整为监管类别名称,填报要求不变。


本公告自2024410日起施行。


文章关键词链接: 调整报关单规范填制

推荐阅读
在线咨询询价电话:1353843657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