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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再发公告:即日起,禁止对日本出口这类货物!

作者:巨东物流  |  发布时间:2026-01-08 10:59  |  来源:物流资讯    关注量:

文章摘要: 2026 年 1 月 6 日,商务部发布 2026 年第 1 号公告,核心内容为强化“两用物项”对日本的出口管制。且该公告自发布当日(即 1 月 6 日)起正式生效。 简言之,此次管制重点明确:所有 “两用物项”均不得出售给与日本军事相关的用户,亦不可用于日本的军事用途。 即便表面看似用于其他领域,但实际可助力日本提升军事实力的情形,同样禁止出口。 更为关键的是,无论哪个国家或地区的组织、个人,若违反规定,将中国生产的这些“两用物项”私自

202616日,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1号公告,核心内容为强化“两用物项”对日本的出口管制。且该公告自发布当日(即16日)起正式生效。

商务部再发公告:即日起,禁止对日本出口这类货物!

简言之,此次管制重点明确:所有“两用物项”均不得出售给与日本军事相关的用户,亦不可用于日本的军事用途。


即便表面看似用于其他领域,但实际可助力日本提升军事实力的情形,同样禁止出口。


更为关键的是,无论哪个国家或地区的组织、个人,若违反规定,将中国生产的这些“两用物项”私自转让给日本,或提供给日本人使用,都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或许有人会疑惑,“两用物项”究竟是什么?


实际上,它指的是那些兼具民用价值,又可应用于军事领域,或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的物品,涵盖货物、技术、服务,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具体而言,其类别众多:诸如与核相关的核材料、核反应堆部件,与生物相关的特定生物制剂、基因合成技术,与化学相关的监控化学品、特种化工材料,还有导弹的发动机、导航系统,甚至包括可用于制造毒品的易制毒化学品,均在此列。


除此之外,一些日常或许未受太多关注,但技术含量较高的物品也属于“两用物项”,例如高精度的数控机床、高性能芯片、加密设备,以及可用于航空航天领域的发动机部件、无人机核心部件,还有特定的碳纤维、高强度合金等高性能材料。


这些物品在工业生产、科研等民用场景中往往能发挥重要作用,但倘若用于军事方面,也会产生相当的影响。


目前,该公告已正式施行,后续相关的出口活动都将依据新的管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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