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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自贸协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取消商品项数限制

作者:巨东物流  |  发布时间:2022-04-15 10:07  |  来源:物流资讯    关注量:

文章摘要: 4月 12 日,海关总署发布 2022 年第 33 号关于调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详情如下: 海关总署公告 2022 年第 33 号(关于调整中国 — 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有关规定和联合委员会决议,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 20 项的限制,证书格式按照附件执行。 本公告自 2022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原产地证书格式 .

4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33号关于调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详情如下: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3号(关于调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有关规定和联合委员会决议,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证书格式按照附件执行。


本公告自2022612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原产地证书格式.doc


海关总署


20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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