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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企业不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作者:巨东物流  |  发布时间:2023-01-05 11:32  |  来源:物流资讯    关注量:

文章摘要: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 2022 年 12 月 3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草案删去了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的规定 “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

202212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202212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进出口企业不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草案删去了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的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进出口企业不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根据决定,自20221230日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对于申请进出口环节许可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配额、国营贸易资格等相关证件和资格的市场主体,有关部门不再要求其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材料。


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贸易公司),无需再前往商务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注:以自己抬头发货或自主报关的仍需办理海关收发货人备案,出口企业如需退税,仍需办理退税资格备案)。

 

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用官宣

进出口企业不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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